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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女协警与“九八佬”合谋 违规代办170份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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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 15:5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外地人在南宁办理业务往往需要出示居住证,一些人就瞄准了这个需求来牟利。良庆区某镇派出所女协警李某与“九八佬”杜某合谋,违规代办170份居住证,并收取好处费8万多元。结果,案发后双双被诉。近日,良庆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分别判处李某和杜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一年八个月。
  女协警替“九八佬”**尝“甜头”
  李某原是良庆区某镇派出所聘用的女协警,平时主要负责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工作。杜某则是一名违规帮他人代办居住证,并从中牟利的“九八佬”。
  李某起初勤奋工作,老实本分。直到去年3月,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杜某后,一切开始发生变化。起初,杜某以朋友需要办理两张居住证来考驾照为由,让李某帮忙。事后,杜某转给李某700元好处费。
  据李某供述,从去年1月1日起,南宁市办理居住证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必须是在南宁市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才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由于外地人办理居住证比以前增加了难度,杜某才找上她帮忙。
  “他(杜某)说那就转点钱给我,反正我也蛮辛苦的,就没有拒绝。”见到这钱这么好赚,李某便开始和杜某搭伙,干起违规代办居住证牟利的勾当。
  3个月违规办了170份居住证
  两人商定,平时由杜某招揽代办居住证业务,并提供**者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给李某,李某再通过多种造假方式,违规补齐办理居住证所需的其他材料,再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系统中办理居住证。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3月至6月期间,李某、杜某共计违规办理居住证170份,杜某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给予李某好处费共计83950元。公诉机关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对李某提起公诉,以行贿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杜某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杜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李某则辩称,她只是一个协警,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诉机关指控她的罪名不能成立。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李某虽不是正式的在编的公安民警,但她实际上一直在派出所上班,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是否能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于其他参照法律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处。
  犯受贿、滥用职权两项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违规办理居住证,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而杜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李某、杜某均系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杜某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李某已退缴违法所得5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杜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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