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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新规10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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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6 11:00: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等系列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新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昨日,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等系列行业标准新闻通报会,对新标准进行解读。
  新标准优化调整了考试内容题型、**作要求和评判标准,考核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对学员来说,这次改革最揪心的恐怕就是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有时间限制了。不过学员也不用担心,“改革后,学车更侧重实用**。新规实施是以考试时间为界限,学员没必要赶在国庆前扎堆报名。”交警总队车管处副处长覃人表示。
  不少网友对此持乐观态度。“比原来简单很多了,很多不合格的现在只是扣分,而且(大型汽车)已经通过的项目不再补考,更容易了。”一名网友评论道。市民陈先生认为,驾考改革严格是好事,“支持减少马路**手,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1.更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调整相关科目考试内容,将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中。
  ●调整科目一和科目**考试内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试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调整部分考试项目**作要求,如科目二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项目增加“开启转向灯”**作要求;科目**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科目**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增加“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更加注重从细节动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识。
  2.更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
  ●理论考试模拟实景。科目一、科目**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突出实用**。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侧方停车、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项目,允许考生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作。对中途停车的,由原来评判“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强调安全文明**作。如,上车准备项目明确“逆时针绕车一周”要求;掉头项目增加“减速或停车以及开启转向灯”等要求;靠边停车项目增加“需要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打开车门,下车后关闭车门”;通用评判增加“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评判为不合格”。
  3.更注重考试评判科学公正
  要求考场规范设置项目标志名称,科学设置标志标线,进一步完善音视频监控等考试监管设备,并增加音视频查询回访、考试车辆轨迹记录存储等功能。同时,通过考试监管系统,严格落实考试随机分配、抽查考试音视频、考试成绩实时上传等要求,确保考试过程规范透明。
  4.更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优化调整考试组织,将小型汽车科目**夜间考试方式调整为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推行科目二和科目**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等便利措施,实现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可以一次**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减少考生往返,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目前,全区共有233个考场。其中,科目一考场(科目**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109个,科目二考场67个,科目**道路驾驶技能考场57个。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迅速开展场地改造,同步升级考试系统,保障考试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新标准顺利实施。
  ■热点答疑
  1.新标准实施后会大幅提升驾驶人考试难度吗?
  答:新标准并不会大幅提升驾驶人考试难度。因为新标准的**作要求和评判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需要,有助于增强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养,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如,科目二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项目,允许考生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作。
  另外,新标准规定倒车入库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侧方停车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分30秒。据统计,全区考生完成倒车入库项目的平均时间为2分45秒,完成侧方停车项目的平均时间为50秒,绝大部分考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2.对大型汽车科目二、科目**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补考有哪些新规定?
  答:对参加大型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对参加大型汽车科目**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
  3.科目二、科目**考试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形后,还能继续考试吗?
  答:不可以。科目二、科目**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4.新标准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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